国家贴息助学贷款作为一项解决贫困生就学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政策,在浙江省进展却并不理想。据悉,浙江省财政厅与教育厅去年9月联合下达的贴息助学贷款额度为1亿元,但截至去年年末,仅贷出了2858万元,至今还有7142万元没有贷出去。
浙江省财政贴息贷款是按5.85%的贷款利率,由省财政承担其中的50%的贷款利息,学生的负担大大减轻了,但如此好事为何进展缓慢?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些学校和学生存在着“助学贷款没有风险”和“助学贷款是教育福利政策”的认识误区,而对银行为控制风险采取的贷前审核觉得手续繁琐,太耗费时间精力,所以造成进展缓慢。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采用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且享受利息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信贷业务。在我国目前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尚未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发放个人信用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还必须按常规的商业性贷款进行管理。据介绍,美国自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依托高度发达的电子网络,美国的个人信用系统目前十分完备,学生毕业后,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他的行踪和收入,从而有效控制风险。而我国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系统需要一定的过程。虽然,目前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要求借款人提供2个见证人,但见证人并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人,不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择业的不稳定性,银行对毕业后的学生的控制能力极弱,是否按时还贷几乎完全取决于借款人个人的信用道德观念,银行很难像美国那样及时掌握借款学生的行踪,按时收回贷款本息,控制贷款风险。据介绍,由于学生被学校开除,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无法按时收回利息在某地已有发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已开始显现。
商业银行认为助学贷款也是一种贷款,应遵循信贷资金运作的基本规律进行管理,而部分学校和学生认为这是政府科教兴国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带有政策性补贴的教育福利政策。这种认识分歧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进展的又一原因。
通过对在杭的39所高校的调查表明,只有32所高校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银校合作。据介绍,从控制风险角度出发,商业银行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强调手续的合规性,如将贷款对象限定为“经济困难”、且“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的学生,并要求学生提供2个见证人当面签字盖章、学生家乡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配合提供学生历年的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证明等。而学校和学生认为贷款条件过于苛刻,实际操作中“学习认真、品德优良”难以量化,并且手续太过繁琐,耗费时间和人力过多。有学校提出,学校作为群体,由学校代为银行审查,以加快资金到位速度,但商业银行认为这样处理存在一定风险,难以掌握每个学生的情况与还款意愿。
“我能不能用助学贷款来买电脑?”“或者买个传呼机?”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不少学生想拿助学贷款用于它途。商业银行认为,助学贷款主要是满足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对家庭经济并不是特别困难的学生用于购买电脑、通讯工具或其他用途的贷款申请,商业银行认为应该按商业性贷款方式办理。这也使得部分学校与学生产生了银行将贷款用途控制得过严的想法。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助学贷款这一新生事物在前一阶段办理过程中虽然反映出一些矛盾与问题,但其政策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广大师生都认为这确实是解决贫困学生求学难的一项良策,商业银行也认为这是可发展的个人信贷领域之一。他表示,中心支行近期将与省教育厅及财政厅联合召开部分银行与高校座谈会,总结助学贷款前一阶段的经验,提高银行、学校及学生对助学贷款的认识,增进银校之间的理解与信任。要让商业银行认识到,对科教兴国战略的参与和支持体现了银行的社会责任,应努力改进金融服务,为贷款学生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率的服务;学校应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之一,从而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校内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配合银行防范贷款风险,以避免出现类似学生退学、转学或毕业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广大学生也应当知道,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规范的情况下,珍惜和爱护个人的信用历史,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自己从事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至关重要,因此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有关贷款手续。